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3-09 09:30:39

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子公司: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近期中央、省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和会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45号公告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子公司要认真按照会铅锌党委〔2020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物资保障、群防群控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确保防控管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靠前指挥、敢于担当,切实抓好本支部、本单位部门和管理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在危难时刻当先锋、作表率、冲锋在前。全体员工家属要努力提高认识、服务大局、服从安排,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为打好疫情阻击战作出贡献。

三、疫情期间要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和检查督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举办任何性质的群体性聚集聚餐活动,禁止2个以上(含2个)家庭参与的聚餐活动。严防因聚集聚餐活动引发的群体性疫情扩散。

四、公司天宝、甸沙关、西昌等地所有生活区域要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口。非本小区人员、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对无法封闭的生活区域由公司武装保卫部、后勤管理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排查清理。对发现有湖北和重庆、浙江、广东等重点疫区人员进入公司生产生活区域的,要予以劝离,并报告本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有房屋出租情况的,在疫情期间所有非租户人员也不得进入公司管理区域。若引发疫情扩散,公司将依法严肃追究房屋出租方的个人责任。

五、要加强动态排查联防工作。公司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员工家属凡在春节期间到过湖北和重庆、浙江、广东等重点区域的,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必须立即向公司报告,如实登记近期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并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对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立即送医进行诊疗检查。公司各单位部门要负责安排落实人员清理,详细了解员工假期出行轨迹、身体状况、现居住地点等并汇总上报。每位员工家属也有义务,如实报告自己和亲属身体状况、接触史等,严禁瞒报、漏报、错报。

六、根据会理县安排,自即日起,凡在会理县外(包括户籍在会理县,但现人未在会理的人员)的员工在公司未通知返岗情况下,原则上不能返回会理(公司)。未报告公司自行返回造成被集中隔离的,隔离费用自理。现已返回公司天宝、甸沙关、益门等地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得再行离开所在住地,确因事需重新离开的,必须报公司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所有进出公司生产生活区域人员都要严格排查,对体温超过37.3℃的应立即做好登记,并报地方政府和本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隔离治疗。外协单位人员,未经公司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公司生产生活区域从事复工复产。如需复工复产,其具体复工时间、来矿人数,由公司根据情况安排确定。

八、公司所有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外出。属居家隔离的人员在隔离期内不得随意出门、串门、聚集。进出生活区大门必须戴口罩,未佩戴口罩在生活区内逗留活动的人员,要督促其佩戴好口罩或予以劝返回家。

九、在疫情解除前,公司内职工食堂不得营业,公司范围内其它餐馆、娱乐场所、幼儿园等也要按照要求暂停营业。疫情解除后复工生产前,要组织对食堂、公共区域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排查。

十、疫情期间要重点加强对菜市场、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和公共区域的全方位消毒灭杀工作,保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流通。

十一、公司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制定落实相关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物资储备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整治好各种安全隐患。

十二、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部门、子公司和全体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中有令不行、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要严厉问责查处。